晋江一男子拖欠工资被提起公诉追踪 获刑五个月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7月31日讯(记者 谭青)昨日,晋江宣判第一起因拒不支付工资,而被追究刑责的案例,安徽人仰某文被判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仰某文,在东石镇开了一家雨伞厂,今年1月,因经营不善,他无力支付工资潜逃。今年7月18日,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仰某文被晋江检方公诉(详见本报7月19日A13版报道)。由于拖欠20多名工人共9万余元,东石镇政府一再以布告和邮寄方式等,责令仰某文支付工资,但仰某文不为所动。今年3月15日,他被安徽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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