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多 9月起泉州严查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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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摩托”百日宣传教育活动启动
本报讯 (记者李凯龙 通讯员吴志军 王森森 实习生苏晴雯)即日起,摩托车驾驶员违法,不仅要接受处罚,还要接受宣传教育。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昨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平安摩托’交通安全百日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普及摩托车安全行车常识,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教育。
“涉摩”交通事故占七成
据了解,中心市区2000年开始停止摩托车上牌,明年7月1日起将禁止摩托车上路。目前,全市摩托车拥有量达172万辆,中心市区未逾报废年限的摩托车有1万余辆,但许多已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仍然上路行驶,主动报废车辆不足5%。
由于一些驾驶人交通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交通事故频发。资料显示,2011年度我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1873起,占交通事故总数的70.44%,死亡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员总数的近60%。
摩托车交通违法乱象多
目前,市区摩托车交通违法现象不少,如驾驶员无证、无牌驾驶,行驶报废车辆上路,乱鸣喇叭、超速行驶、超载搭乘、随意调头、闯红灯、没戴头盔、争道抢行等,以及外地牌照的二轮摩托车进入市区中心行驶,这些行为都严重扰乱了市区的交通秩序。
昨日下午4时,记者观察发现,在市区客运中心站、新车站,仍有许多“摩的”守候在门口,四处揽客,影响正常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不少“摩的”为拉客人,在车站、医院、酒店、广场、学校、公交停靠站等地随意占道停放,结伙成堆、强拉强载、鸣笛揽客,严重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市交巡警支队宣传科吴警官介绍,“摩的”引发的交通事故在摩托车相关事故中占有相当比例。一些“摩的”司机在事故发生后一逃了之,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社会稳定。
每周开展两次全市统一行动
昨日起,全市各地公安交巡警大队、中队、派出所将依托对外服务窗口,向办事的摩托车车主、驾驶人发放《致摩托车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并利用路面交通违法查处、摩托车年检等时机,征得车主同意后在摩托车车身醒目位置张贴“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警示语,播放摩托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广泛开展宣传。
目前,全市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每周开展两次全市统一行动,而在日常工作中,交巡警部门将联合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超载、不戴头盔、酒后驾驶、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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