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中远名城用电问题续 物业请人检查恢复部分供电

qz.fjsen.com 2012-08-04 10:4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8月4日讯(记者 张帆) 过去1周了,泉州市区中远名城2栋1梯30户的用电问题仍没得到圆满解决。

因为主电缆损坏停电,物业请电力公司检测后,要求每户业主分摊2526元维修费用于更换电缆。可业主认为这钱不该由自己出。双方就这么僵持着,因为用不上电,不少业主甚至搬到宾馆去住(详见本报8月1日A6版报道)。

前天下午,中远名城2栋1梯的店面已经恢复了供电,一家店面的店员说,是物业请来抢修人员重新进行了检查,并临时恢复了2栋楼部分住户家里的供电。“但好像还是有问题,一会儿有电,一会儿就会跳闸”,该店员表示。

三远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称,因为大多数业主对更换主电缆存在质疑,所以他们前天下午请来另外一家电力公司进行再度检查,自垫费用更换了一些零部件,暂时恢复了部分业主的用电。“说实话,我们也觉得这笔钱是不小的数目,如果能不换电缆是最好的”,该负责人称,用电的情况得看高峰期是否稳定,现在还无法预测,目前检查的结果还未出炉,到底是否需要更换主电缆,尚不能确定。

倘若要更换电缆,这笔钱又该由谁来出?泉州电业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部分电力设施,是开发商——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有施工资质的电力安装公司进行安装的,产权属开发商所有,“一般都会签订合同,写明这部分电缆应由谁负责日常维护”。

但物业工作人员却表示,中远名城的楼盘一年多前已经清盘,他们一时也联系不上开发商。

截至昨晚,物业称临时恢复部分供电后,供电情况比较正常,“如果真不用换电缆是最好的”。

责任编辑:庄小能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