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慈善机构要按时逐笔晒单 半年来落实如何?
当“慈善透明”成为必需
为提高慈善工作透明度,守护慈善机构公信力和公众知情权,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2月,由泉州市监察局和泉州市民政局联合制订的《泉州市慈善机构信息公开暂行规定》颁布。
作为福建省首个慈善信息公开政府文件,《规定》中要求在市、县两级民政局登记的慈善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接受捐赠机构信息、募捐活动信息、接收捐赠信息、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和机构财务信息六类信息必须列入公开内容。
根据《规定》,慈善信息公开必须采用网上公开的方式,有条件的慈善机构必须使用门户网站实施信息公开;没有建立网站的必须依托所在地区办事公开综合平台实施公开。同时,信息公开还可采取出版物公开、现场公开等其他可行方式。
慈善信息公开有着详细的时间要求。例如,每年6月30日前,慈善机构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日常性捐助信息应在捐赠接受机构收到捐赠后的7个工作日内公开捐赠款物接收信息;其中,重大事件专项信息应在收到捐赠后的24小时内公开,或按有关重大事件处置部门要求的时限公开。捐赠款物拨付和使用信息应采取动态方式及时公开,一般时间应在捐赠款物拨付后一个月内,并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后续信息,项目运行周期大于半年的,信息公开间隔时间不应超过6个月,使捐赠人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捐赠款物使用进展。慈善机构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6个月内对外公开。
《规定》的出台,不仅掀开了“慈善透明”半遮面的面纱,也让泉州市慈善机构迎来了逐笔“晒单”时代。
登录泉州市民政局网站的慈善总会页面,市民能够查询到“慈善一日捐”捐款芳名录,同时其每年资金收支情况,均会召开会议邀请媒体旁听并提供信息。在晋江市慈善总会的网站,则有更详尽的数据公布,点击“慈善援助”进入“晋江慈善”一栏,便能看到每一期的《晋江慈善》都会详细刊登该慈善总会当月的资金收支汇总表。
此外,其他部分慈善机构虽没有建立自己的网站或网页,但也都有各自的信息公开方式。惠安县慈善总会每年的捐赠名目都会以《慈善报》的形式送到捐资者手中,每年资金收支情况也会在当地文庙外墙上张贴。
泉州市纪委常委张加萍介绍,为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泉州市监察部门将在下半年对慈善机构进行不定时抽查。同时,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也将依法对信息公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慈善机构的诚信记录。慈善机构如果公开虚假信息,监察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或者登记管理机关将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规定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泉州人文社科界专家朱学群看来,登记在案的慈善机构带头公开信息,将起到较好的表率作用,带动“草根组织”的透明步伐,这种良性循环,将会让更多人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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