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保量公平分配 泉州各类保障房带来家的温暖
“我现在住的单身公寓只有40多平方米,月租却是笔不小的开销。芳草嘉园内二室一厅的公租房,面积差不多,还是精装修,月租最低只要同地段房租的一半,一年下来能省不少钱呢!”在得知芳草嘉园年底即可配租,自己又符合申请条件后,来泉工作已有两年的李女士十分高兴。
今年建设保障房2.8万套(户)
2011年8月下旬,芳草嘉园公租房开工,拉开了我市老城区公租房建设的帷幕,项目共建设公租房150套,目前进入内部装修阶段。今年6月底,老城区又一公租房项目——东边巷108套公租房开工建设,明年6月底便可实现配租。
公租房之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面向不同收入水平的保障性住房,一年来在泉州相继落地,越来越多的市民在城市找到家的温暖。
今年,福建省下达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共2.8万套(户),其中保障性住房17338套,各类棚户区改造10662套。截至7月份,开工率达100%;共完成投资51.0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率73.09%;基本建成16454套(含往年可结转项目),基本建成率73%。此外,我市历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各类保障性住房25741套,至6月底已配租配售18324套,其中廉租住房2781套、经济适用住房2740套、公租房6057套、限价房6746套。
让保障房在“阳光”下分配
公平分配是保障性住房的生命线。如何确保分配公平,把有限资源惠及真正符合条件的群众?严把资格审核关,杜绝“浑水摸鱼”是维护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性的第一关口。为此,我市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严格准入资格审核,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擅自改变住房性质、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同时,还及时公开房源、轮候排序、公布配租配售结果,让保障性住房分配在“阳光”下进行。
保障性住房建设既要数量更要质量。为确保建筑质量,我市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规定责任人即使调离岗位也得追究责任,并推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制度,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同时,每月后10个工作日,我市都会公布保障性住房的实际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等信息,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
面朝大海,“幸福”花开。我市还积极扩大保障性住房的惠及人群,规定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来泉务工人员等三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从而让更多市民得以共享城市发展“成果”,享受更加幸福的城市生活。 □本报记者 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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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
收入变动只改租金不换房
本报讯 (记者彭斌)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与往年相比,今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呈现出不少新特点,在配租管理上也更加人性化。
“今年我市实行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以及租金差别化的管理制度。”相关工作人员解释道,往年租住廉租房的市民一旦收入增加达到公租房的配租条件,需要搬出廉租房再重新申请公租房,程序上特别繁琐;现在只需将廉租房租金更改为公租房租金,市民居住场所并不需要变动。同时,从公租房配租改为廉租房也是同样的道理。“以前是以‘房子’为主,现在是以人为主,管理更加科学,市民也更加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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