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多路口设电子广告屏 市民:影响司机注意力
部门:多数广告屏未经审批
“刺桐路与泉秀街交叉路口、津淮街与源霞路交叉路口的两块电子广告屏有经过审批,但大多数路口的广告屏并没有经过审批。”市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户外广告设置的相关管理规定,要设置电子广告屏需向有关部门审批,得到许可后,方可设置。如果没有审批,则属于违规设置。
“在路口设置电子广告屏,满眼全是璀璨的LED灯光,晃动的画面,严重影响驾驶员察看交通信号灯。”一些市民建议,大型电子显示屏的设置应考虑尽量远离城市主干道,且在交通繁忙路口不得设置。同时应考虑控制电子显示屏的显示明亮度、播放时间和画面播放节奏,并规范电子显示屏的大小,尽可能减少其对交通安全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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