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统一行动日 泉州高速交警查处交通违规300余起

qz.fjsen.com 2012-08-21 22:29  沈艺文 谢玉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泉州高速交警执法人员正严查无牌照小轿车

东南网8月21日讯(通讯员 沈艺文 本网记者 谢玉妹)昨日,泉州高速交警开展24小时统一行动,共盘查登记各类车辆500余部,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12起,其中严重违法行为32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16起,发放宣传资料2400余份。

昨天是福建省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启动日,也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首个统一行动日。为切实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在辖区各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开展统一行动。

在泉三高速省新服务区,交警对超速车辆进行现场纠违时,拦下一部时速达139公里/时的小车,超速73.75%。驾驶员姓陈,是一名90后女生。据悉,小陈跟朋友要到泉州游玩,还有朋友在泉州等她们会合,小陈说:“电话催得急,路上又没有什么车,就没有注意看隧道口的限速标志,一下子就超速了。”

据统计,在昨天的统一行动中,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共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12起,其中超低速行驶4起,超速20%以上50%以下172起,超速50%以上80%以下22起。

据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测算,时速40公里/时,驾驶员可以观察到90度至100度(视野度)范围内的物体;时速为105公里/时,就只能观察到40度以内的物体了。超速行驶时,驾驶员对前方突然出现的险情,难以及时、妥善处置,事故发生的几率增加。

相关高速违规处罚:

一、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内的,处以警告;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警告或罚款100元,记3分;超速50%以上80%以下的,罚款500元,记6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超速80%以上,罚款1500元,记6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二、伪造、变造驾驶证的,处以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收缴伪造、变造的驾驶证,扣留车辆;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收缴伪造、变造的驾驶证,扣留车辆;无证驾驶汽车的,处以罚款1500元,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扣留车辆。

责任编辑:刘宝琴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