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姐妹来泉州要当陪酒女 妹夫相劝不成砍伤姐姐

qz.fjsen.com 2012-08-24 11:32  涂传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24日讯(记者 涂传之 通讯员 刘俊岩)

时间:8月14日

辖区:惠安莲城边防派出所

儿子刚出生几个月,25岁的江西女子陈某秋却坐不住了,带着儿子,与大自己两岁的姐姐陈某娇,从江西老家到惠安县净峰镇务工。两人向往纸醉金迷的生活,找到了一家酒店准备做陪酒女,但尚未正式入职。

本月14日,陈某秋的丈夫余某牛从江西赶来,要妻子回家。两人争吵拉扯中,劝架的姐姐被余某牛持刀砍伤。事发后,余某牛带着儿子连夜逃回江西。昨日,警方向媒体通报了此案。

14日晚7时许,余某牛突然出现在陈某秋面前,要将她强行带回老家。陈某秋不从,说自己才到当地不到一周,准备在酒店陪酒赚大钱。余某牛听闻,更加恼火,抓着妻子的头发,大打出手。陈某秋连忙打电话向姐姐求救,陈某娇从酒店内的宿舍闻讯赶过来。

劝架时,陈某娇与余某牛发生肢体冲突,余某牛气极,奔至酒店内的宿舍拿起一把菜刀冲出,对着陈某娇连砍两刀,之后弃刀,抱走儿子连夜逃跑。

陈某娇左手臂被刀划开一道10多厘米的口子,左耳也有一道几厘米的伤口。目前,余某牛仍未归案,惠安莲城边防派出所民警正在调查。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