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讨论执法规范化
本报讯 (记者陈凌鹭)1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次主任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海基主持会议,副主任洪泽生、潘燕燕、陈全顺、吕竞、王远东、张建生,秘书长吴春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泉州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报告指出,2008年9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质量、执法能力和执法效果明显提升。报告建议要进一步树立现代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要加强执法教育培训,有效应对法律对执法提出的新要求;要合理调配警力,充分发挥现有警力应有效益;发挥典型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执法规范化管理,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泉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指出,市政府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泉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审议意见,认真研究部署,审议意见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报告建议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导,落实好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政策;加快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抓好景区景点的整合提升,抓住关键点,重视文化传承,合理规划,科学运作;引导文化产业有序聚集,积极推动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保障。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关于《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市政府认真贯彻关于泉州市执行《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取得明显成效。建议继续加大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协调机制,用足优惠政策推动少数民族乡村发展;加强对城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协助做好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推动少数民族企业“二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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