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山刚通过国家5A评审 环卫车偷运垃圾倒山上
乱倒垃圾
最高可罚1万元
“清源山作为风景名胜区,山上一草一木都弥足珍贵,这些乱倒垃圾的行为,已触犯相关条例,必须严厉查处。”李金忠称,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在景区内乱倒垃圾者,最高可处一万元的罚款。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下列活动: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画、涂污;乱扔垃圾。
对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呵护母亲山
举报核实有奖励
“那边刚刚通过国家5A级景区评审,这边竟然有人乱倒垃圾,形成鲜明的对比。”针对这种不文明的现象,李金忠认为,清源山作为泉州的母亲山,山上生态环境不可再生,十分珍贵,经不起折腾,更何况是随意倒垃圾。
他呼吁,社会各界都要关心爱护这座母亲山,特别是严禁城市垃圾往山上运。同时他表示,对于这种乱倒垃圾的行为,一经发现,景区执法大队将坚决一查到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严肃处理。“欢迎市民来电举报(电话:22399110),一经核实,景区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李金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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