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理:他已经把我打伤了 我抢他的车抵药费
在他店里丢了手机 我偷他的手机补偿
□讲述人:晋江市公安局民警 曾桂蓉 林建康
□记录人:早报记者 吴水保
“我要报复,谁让手机是在他店里丢掉的。”黄某在快餐店丢失自己的手机后,竟然有了奇怪的想法,想以偷盗快餐店老板手机的方式来转嫁自己的心头之痛。不料在实施盗取时被当场发现,黄某也因此为自己的荒唐行为“埋单”,被行政拘留5天。
“90后”男子黄某在晋江安海镇区一网吧做网管。前几天,黄某在他工作的网吧对面的一家快餐店吃饭,饱食后走出店门却发现刚买的手机丢了。当时,他急着回去上班就没想那么多。
“我后来越想越不服气,为什么偏偏是我的手机被偷了,一定是店里的人偷的。”黄某怀疑是店员偷走自己的手机,或是店员捡到手机私吞了,于是他心生一计决定报复。
昨天中午,黄某早早来到这家快餐店,现场食客很少。他记得老板的手机经常放在厨房边的架子上,于是就走到厨房门口假装要点菜。一阵张望,看到老板和店员都手忙脚乱,黄某拿起手机,随口寒暄两句后径直走出店门,迅速回到马路对面的网吧。
不料,这一幕被老板娘看见了。店老板赶忙追到网吧,此时黄某正把偷来的手机放到抽屉里。看到手机主人就在眼前,黄某当场无话可说,乖乖地交出手机。
黄某盗得的手机是多年前的老款直板机,价值并不高。为何为它以身犯险?黄某告诉民警,自己的手机在该店丢失,心里窝火,为报复才出此下策。
“这部手机不值钱才会乱放,但存有顾客信息,如果丢失,生意上会受影响。”快餐店老板庆幸当场追回手机。
民警提醒市民朋友,财物被盗应采取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利,而出于报复心理将痛苦转嫁他人的盲目做法,最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编后:
一个是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互殴受伤后想抢走对方摩托车,来抵自己的医药费;一个是消费时失窃,越想越窝火,最后想转嫁店老板,以弥补损失。两人原本都盘算着拆东墙补西墙,但最后只是徒增笑柄,为自己的歪理付出代价。
其实,对前者来说,发生车祸事故,报警处理岂不是更省事,你呼朋引伴助威,最终是越帮越忙。至于后者,按工商法规,消费者入店消费,店家对顾客的财物安全本身就该负责,当然要有证据。吃饭丢了手机,协商不成,警察也会调查处理的,但瞎折腾还是自己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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