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今起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150万人受益
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保待遇
就业是民生之本。《居住证》24项待遇中,有5项与提高就业品质息息相关。
记者了解到,这5项具体规定为:可参加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劳动技能比赛和评优评先活动,并享受相应待遇。可以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或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申报科技成果奖励,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其产品(技术)可申报新产品、新技术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可按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或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在技术职称的评定(考试)、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待遇。享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可按规定申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具备从业条件的人员与本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权利。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依。《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相应的社保待遇,分别如下:凡属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在职职工,所在单位均应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并享受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同等政策待遇。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按规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可享受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和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均可按规定参加五险,并享受与本地职工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可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参加社保中低收入家庭可购保障性住房
住房、卫生事关群众生活品质的提升,是人们关注的社会焦点。借助居住证制度的推广,泉州市最大限度地将流动人口纳入市民范围中,统筹考虑其住房、卫生等问题。
据悉,按照相关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参加有关社会保险且家庭属于符合市政府相关规定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可依政策规定申请承租或购买保障性住房;持证流动人口子女享有儿童一类疫苗免费预防接种服务;可在当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享有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基本项目技术服务,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低收入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可按居住地有关规定向民政等部门申请临时困难救助;享受居住地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及公共服务。
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市公安局表示,《居住证》持证人在享受相关权利和待遇的同时,应主动配合管理,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变造、骗领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居住证》持证人应当妥善保管《居住证》,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住证》。
- 2012-07-27持晋江居住证者享有市民同等待遇 可申购限价房
- 2012-07-10晋江发放居住证超30万张 信息采集进入"攻坚月"
- 2012-06-12泉州下月起实行居住证制度 支持民企建员工公寓
- 2012-05-07晋江率先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 已发放20万余张
- 2012-04-18泉州本月底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 享有市民待遇
- 2012-03-11我国将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办法草案今年报审
- 2012-02-10泉州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为"二次创业"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