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幼儿园等级评估启动 11月10日前可申报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10月17日讯(记者 陈海勇 实习生 蔡娜玲)记者从晋江市教育局获悉,为建立幼儿园分级管理、分级收费和财政补助制度,进一步扶持与规范民办和集体办幼儿园,该局近日启动了民办、集体办幼儿园等级评估。
根据安排,10月15日—11月10日为申报阶段,11月15日—12月15日为评估阶段,12月20日—2013年1月10日为抽检阶段。晋江市教育局将于2013年1月25日前完成公示,并公布晋江市民办、集体办幼儿园等级情况及执行最高收费限价情况。
评估结果分五个等级
据了解,晋江市范围内经审批取得办园许可的民办幼儿园、按规定登记注册的镇(街道)、村(社区)等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均属此次评估对象。晋江市教育局将按一级、二级、三级、合格、基本合格五个等级进行评估,五个等级分别对应省级示范园、泉州市级示范园、晋江市级示范园、合格幼儿园和基本合格幼儿园。
需要注意的是,幼儿园评级需自低向高逐级申报。规定申报时间内,各幼儿园应向所在镇(街道)教委(育)办提出评级申请,再由镇(街道)教委(育)办按评估权限上报晋江市教育局或组织评估小组对申报评级的幼儿园进行评估。
等级作为享受财政补助依据
晋江市民办、集体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委员会届时将组织专家组,对各镇(街道)教委(育)办上报的认定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幼儿园进行随机抽检。等级评估的结果将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公示、公布。
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复评跟踪。晋江市教育局根据复评结果对幼儿园的等级进行升级、保级、降级认定,对达不到基本合格园及以上标准的幼儿园,当年度年检直接确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将调销办园许可证。
“幼儿园等级将作为四个依据:一是作为年检的依据;二是作为享受晋江市财政奖励补助的依据;三是作为收费标准的依据;四是作为衡量办园水平和评优评先的依据。”晋江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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