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新“24孝”你能做到多少? 大多人自认不够孝顺

qz.fjsen.com 2012-10-17 15:41  蔡培仁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相关链接

古代《二十四孝》:1.孝感动天;2.戏彩娱亲;3.鹿乳奉亲;4.百里负米;5.啮指痛心;6.芦衣顺母;7.亲尝汤药;8.拾葚异器;9.埋儿奉母;10.卖身葬父;11.刻木事亲;12.涌泉跃鲤;13.怀橘遗亲;14.扇枕温衾;15.行佣供母;16.闻雷泣墓;17.哭竹生笋;18.卧冰求鲤;19.扼虎救父;20.恣蚊饱血;21.尝粪忧心;22.乳姑不怠;23.涤亲溺器;24.弃官寻母。

新版“24孝”行动标准:1.经常带着爱人、子女回家;2.节假日尽量与父母共度;3.为父母举办生日宴会;4.亲自给父母做饭;5.每周给父母打个电话;6.父母的零花钱不能少;7.为父母建立“关爱卡”;8.仔细聆听父母的往事;9.教父母学会上网;10.经常为父母拍照;11.对父母的爱要说出口;12.打开父母的心结;13.支持父母的业余爱好;14.支持单身父母再婚;15.定期带父母做体检;16.为父母购买合适的保险;17.常跟父母做交心的沟通;18.带父母一起出席重要的活动;19.带父母参观你工作的地方;20.带父母去旅行或故地重游;21.和父母一起锻炼身体;22.适当参与父母的活动;23.陪父母拜访他们的老朋友;24.陪父母看一场老电影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