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儿童被电梯夹伤谁之过?电梯应半月次维护一次

qz.fjsen.com 2012-10-28 08:50  骆佳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10月28日讯(记者 骆佳佳)日前,网友“宝妈玖”发帖称朋友7岁的孩子在某商场中玩电梯,脚被电梯卷了进去,虽然穿着运动鞋,还是被夹伤得很严重。7岁儿童脚被手扶电梯夹伤,谁之过?网友各有说法。

“穿着运动鞋都被伤成这样,还好当时工作人员反应快,及时关掉电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网友“宝妈玖”说。

“公共设施都没有定期维修吗?出了这种事都投诉无门,只能自认倒霉吗?”网友发出疑问。

网友“许颜小妞”说:“虽然看着心疼,但是大人的责任很大,在商场里经常看到家长自顾自地买东西,孩子在一旁玩电梯,如果家长好好看着孩子,这种问题是可以避免的,所以光怪设施有问题也是不全面的。”

有网友反映,一些老电梯的出口和入口的齿都破了好多处。记者走访石狮市商场,发现小孩在电梯上玩耍的情况非常普遍。网友“洪待嫁”说:“电梯如虎口,不仅要看好孩子,教育好才是根本。事故发生了,家长也应该反思,平时要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从自身出发,减少事故发生。”也有网友呼吁,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商场公共设施的监管,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

对此,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相关负责人回应:“不管电梯有没有问题,维保单位也要每半月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保存维修记录。”“市民或物管处若怀疑或发现维保单位未做到‘半月一次’,或者电梯老是出故障,可以拨打12365向质监部门投诉举报。”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还提醒,遇到电梯故障时,如被困在电梯里,乘客一定要正确处理,可摁电梯上的警铃,拨打维保单位应急电话或者110报警,冷静等待救援,切不可私自撬门自救。发生火灾时,切勿乘坐电梯,否则很容易被困在电梯里或被浓烟熏倒。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