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学校更换国标专用校车 最高可补助9万元
早报讯 (记者 许小程 詹伟志 通讯员 唐雪峰)日前,石狮市政府出台规定,石狮的学校更换国标专用校车,最高可获得9万元补助。
购买价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按25%给予补助;购买价15万元以上的,其超出部分按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9万元。在2012年更换国标专用校车的学校,除给予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再按石狮市财政补助资金的10%给予奖励。
据悉,学校更换国标专用校车必须只用于在石狮市范围内接送本校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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