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晋江一男子肇事逃逸致人身亡 落网辩称手机没电

qz.fjsen.com 2012-11-09 08:59  张金坛 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长旺/漫画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1月9日讯(通讯员 张金坛 记者 林天真)贵州人王某开车撞死人后逃逸,他曾连续三次返回现场察看事情进展,却没想起要去投案自首。11月6日,王某在晋江青阳象山社区落网。昨日上午,被撞男子徐某的家人到晋江交管大队交管科赠送锦旗。

11月4日凌晨1时许,晋江和平南路缺塘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微型面包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徐某当场死亡,后座上的方某也受了伤。事发后,面包车司机驾车逃逸。

晋江交管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民警在事故现场提取肇事车辆掉落的前保险杠右端碎片,在第二天下午确定了肇事车辆的品牌型号。接着,民警又对事故周边路段的监控进行重新研判,最终确定登记在象山社区暂住地的一部面包车有重大嫌疑。

车主是王某,民警将其抓获后,在一处废弃厕所内提取了被王某拆下的汽车保险杠和前车牌。

王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让警方哭笑不得的是,他辩称因为手机没电才没有报警。王某交代,撞人后,他曾骑摩托车两次到事发现场察看,第二天上午不放心,又到现场察看了一次。他是想了解一下被撞的人怎么样了,交警有没有在找他。可惜,王某却没想到要去自首,等待他的将是法律制裁。目前,王某已被刑拘。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