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须有营养标签 泉州不少食品提前贴上
本报讯 (记者王丽虹)明年1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将正式实施。昨日,记者走访市区部分商场、超市发现,不少食品已提前贴上了营养标签。
根据《通则》规定,在食品预包装上,营养标签必须明确标示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含量值及其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营养成分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昨日,记者在市区新门街一超市食品柜看到,部分饮料、果冻、薯条、醋、油、鱼罐头、方便面等食品的外包装上都标注了营养成分表,以某品牌泡面为例,其包装袋上的“营养成分表”一栏列出能量(2011千焦),对应的营养素参考值为24%,还标明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及营养参考值百分比。随后,记者在超市里随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他们都表示,购买食品时,往往会关注生产日期、口味以及包装是否完整,对营养标签很少关注。
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通则》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除生鲜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包装饮用水等可“豁免”外,所有预包装食品都必须在食品的最小包装上标识营养标签,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一个健康的成年人一天所需要的能量是8400千焦、蛋白质60克、脂肪不超过60克、碳水化合物300克、钠2000毫克。营养成分表可以帮助市民做出合理的膳食选择,避免人体摄入过量的营养成分,造成身体负担,以泡面为例,一天吃4包,虽能补充一天所需的能量,但摄入的纳和脂肪含量将超标。
相关新闻
- 2012-11-07泉州休闲食品首次打入美国 撬开欧美高端市场
- 2012-11-032015年 泉州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 2012-10-26泉州食企单品突破到多元布局 酝酿“闽派食品展”
- 2012-10-24集体深挖高端突围 泉州休闲食品开启新征程
- 2012-10-23石狮市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 最高奖10万元
- 2012-10-22欧洲知名果汁企业建议 晋江同行要把好质量关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