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一男子让麻龟载回家摔伤残 担责40%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11月17日讯(记者 韩影 通讯员 刘斯贵 庄玉燕) 聚会席散,戴某醉驾,还载工友李某回家。途中撞上绿化带,李某重伤,落下1级伤残。昨日,洛江法院一审认定,戴某承担民事责任60%,赔偿李某49万余元。
去年11月20日晚,戴某和李某同几名工友在洛江喝酒。席散后,李某央求戴某载他回家。当晚11时许,戴某行驶至县道304由双阳往河市方向路段,撞上绿化带,导致李某1级伤残。
交警调查,戴某醉驾,需负事故全责。后经法院审理,戴某被判刑1年,缓刑2年。
随后,李某提出民事赔偿诉讼。法院认为,李某明知戴某醉酒,仍要求其搭载,需付40%责任。
相关新闻
- 2012-11-12泉港一男子12分已扣尽还醉驾 未来5年将禁驾
- 2012-11-09泉州一男子酒驾自称劳模不必检查 遇真劳模警察
- 2012-11-07晋江8至10月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查处酒驾1215起
- 2012-10-29晋江一男子酒后驾驶“电驴” 被判拘役两个月
- 2012-10-27酒驾遇泉港警察夜查 司机换座来逃避处罚被识破
- 2012-10-26酒驾司机醉态百出 高速路上直把车道当床睡
- 2012-10-22车祸身亡交警认定死者负全责 为何酒友还得赔偿?
- 2012-10-20泉州一男子心存侥幸 酒后“试驾”几十米被抓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