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泉州要闻 > 正文

地方补助政策有新规 大学生士兵退役2年内可复学

qz.fjsen.com 2012-11-30 08:49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核心提示

昨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2011年11月1日之后入伍的士兵,在退役士兵的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发放和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大学生入伍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

□本报记者 朱娟娟

■关键词:退役士兵接收

需在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天内报到

按照《意见》要求,泉州市户籍入伍的士兵原则上由入伍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管委会)民政部门接收安置。外省、市户籍入伍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籍所在地变更到泉州市的,或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其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在泉州市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可在泉州市范围内接收安置。

此外,因战致残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属烈士子女的、父母双亡的,根据本人申请获批后可到泉州市安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天内到安置地县(市、区、管委会)民政部门报到。

■关键词:经济补助和创业就业扶持

创业可获8万元以内小额担保贷款

当前,泉州市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安置地县(市、区、管委会)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后全市将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政策,补助发放标准为: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不含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增发部分)和地方经济补助金之和,应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退役士官在退役义务兵发放地方经济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三年起,每多服役1年增发不低于退役义务兵地方经济补助金的10%,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在扶持政策方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自愿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予以优先注册登记;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