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闯红灯日均千余例 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处罚难
一位市民在斑马线中央等待车辆通行
回顾 整治一波三折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现象已存在多年,近年来相关部门也采取了多种方式整治,但效果却不明显。
2010年8月,市区开展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整治,行人闯红灯被处警告或罚款1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被警告或罚款20元。当年,交警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开出《泉州中心市区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告诫书分为两联,一联交给当事人,一联由交警保存,并录入电脑。也就是说,当事人(行人或电动车驾驶人)一旦交通违法,将会被记录在案。电动车违法受罚,驾驶人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电动车合格证和购买发票等前去办理罚款手续,交警将对其开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于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登记其证件号码,并开具“处罚决定书”。没有处理罚单者,今后将不能办理考驾照等手续,必须在缴纳罚款后,违法记录才能消除。在半个月的行动中,警方告诫了4000多起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去年5月16日起,中心市区一些路口实行拉交通警戒绳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实行期间,有拉绳子的路口,闯红灯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好转。没有拉绳子的路口,闯红灯的行为依然存在,交通秩序有点乱。当时交巡警部门表示,拉绳子只是一个约束措施,目的在于提醒所有人不能闯红灯,最终在每个人心目中“拉”起一根不闯红灯的无形绳子,让市民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然而,当拉绳行动停止,闯红灯现象又恢复了。
“几乎每年都出台新的治理举措,每年都会集中推出整治行动,整治过程中市民还比较配合,但过了整治期,就会出现反弹。”一名交巡警介绍。
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遭遇取证难的尴尬。“比如我看到你闯红灯,要对你开罚单。但是你并不接受,想一走了之。我又不能拉住你,限制人身自由。”该负责人说,泉州市目前还没有确立针对这种违法现象的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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