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3人误吃河豚后中毒一女身亡 事发惠安崇武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12月10日讯(记者 俞志村 田米) 村民陈先生从海边捡回一条河豚,妻子黄女士煮了后,和2个女儿一起吃了,结果母女3人全部中毒。7日晚,这悲剧一幕发生在惠安崇武镇海门村。经医院抢救,黄女士和15岁的大女儿陈某已脱离生命危险,可7岁的小女儿陈小小(化名)却不治身亡。据他们的亲人称,陈先生夫妇不认识河豚,也不知道河豚不能吃。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惠安县医院时,黄女士的亲人们仍在痛哭。陈先生则坐在医院的角落,低着头一言不发。
据陈小小的婶婆曾女士介绍,7日下午,陈先生从海门村的海边拣到一条大约3斤重的河豚,“这河豚是渔民从海上捞来,扔到海滩上的”。陈先生将河豚带回家后,就出去会朋友了。
之后,黄女士就将河豚煮了,与2个女儿一起吃了。当晚6时许,母女3人出现双脚发软、头晕等中毒症状,村民忙将她们送往崇武卫生院,之后又送到惠安县医院。至当晚11时许,黄女士与陈某经抢救脱险;而在当晚11时15分左右,陈小小却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惠安县医院的值班医生称,陈小小是因为吃河豚中毒死亡;黄女士和陈某也是因为吃河豚中毒,已经暂时脱离生命危险,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
曾女士说,陈先生是个聋子,智力也有障碍,陈先生夫妇不认识河豚,也不知道河豚不能吃。
昨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学博士曾昭浚称,河豚肉质鲜美,却有剧毒,除非专业人士来杀鱼,将内脏去除干净,否则吃河豚是会中毒的,严重者会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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