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车行老板又遭投诉 车主欲联合讨说法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12月12日讯(记者 胡志法)“世纪汽车租赁”车行突然关门,车主索车无门。本报昨日对此进行报道后,又有车主向本报反映该车行存在的经营乱象。车主们表示,将联合起来向“世纪汽车租赁”车行老板陈某讨说法。
青阳的林先生在和平路经营汽车租赁。昨日,他向记者出示与陈某签下的汽车租赁合同。据林先生介绍,10月23日,陈某曾从他的车行租赁一辆小车,当时说好租3天,但3天过后,陈某仍未交车。此后,林先生多次催促陈某前来还车,但陈某一直拖着,并以各种理由搪塞。担心发生意外,林先生通过GPS查询到了车辆的下落。
林先生介绍,11月10日,他终于找到陈某的永春老家。“当时,他(陈某)说还有客户要租,改天再还车。”林先生说,但他已经不信任陈某了,当即将车开回晋江。而陈某本来要支付给林先生6000多元租金,最后仅付了2000元,目前还有4000元钱无法追回。“做我们这行的,车辆经常互相调用,但大家讲信用,不会像他这样。”林先生说。
熟悉“世纪汽车租赁”车行老板陈某的同行透露,陈某在晋江经营汽车租赁已有一年多,但他手头可能没有车辆,要通过向他人租车再转租给别人赚取差价,但在目前市场形势下,这种模式显然不是长久之计。“估计他欠下很多钱,目前无法周转。”这位同行说。
据“世纪汽车租赁”车行房东一邻居介绍,陈某的房租是每季度提前预交,目前尚未拖欠房租。据了解,陈某租用的办公场所里的电脑等东西还没搬走。
记者昨天拨打陈某的电话,发现他的手机已从当初的“无法接通”转为“已停机”。
林先生等人表示,将再给陈某一定期限,如果他到时还是玩“失踪”,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讨回损失。
□律师说法
私家车出租风险大
晋江晋贤律师事务所林克震律师认为,从目前情况看,尚不能明确陈某租车不还的具体原因,如果他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方式骗取他人车辆,进而变卖或抵押,就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如果只是一时经营不善,未能及时支付租金,则是民事纠纷。
林律师提醒,私家车属于非营运车辆,如果在租赁期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者被盗的话,由于不是营运车辆,保险公司通常是不会予以赔付的,存在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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