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交管新规实施 泉州辖区高速35人被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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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月5日讯(记者 董加固 涂传之 通讯员 江德宝 林富平 杨帆 吕荣曲 郑志聪)昨日上午,因开过了南惠高速洛江出口,倒车近1公里下高速,河北人李先生成为泉州辖区高速第35个按新交规扣12分的驾驶员。
记者从泉州高速交警获悉,元旦至今,泉州辖区五条高速(沈海、泉三、南惠、晋石、金安),共查处约250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与新交规有关的共39起,仅车号牌“变脸”和高速路违停两项就占了34起。
与此同时,元旦期间泉州高速发生事故14起,未造成人员死亡,仅3人受伤,以单方事故撞护栏、车辆追尾刮擦为主。
违停现象最为突出
紧急停车道别占用
泉州高速交警称,被扣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沈海、晋石、泉三这三条高速路上,以小车居多。其中,违停现象最为突出,不少司机无故将车停在紧急停车道上,而该车道是生命通道,一旦被占用,势必影响到救援等,后果不堪设想。
对此,泉州高速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司机在高速路上行车,要坚决改掉加塞、堵车就“见缝插针”擅自变道、占道的陋习。今年春节,高速路免收费将继续施行,届时车流量将加大,追尾等事故将会比平时有所提升,路面堵车现象不可避免,紧急停车道千万别占用,也不要倒车、改道等,只要抓拍和巡逻到,将一律给予扣12分的处罚。
驶过出口倒车再下
监控拍下被扣12分
心存侥幸,认为高速路上倒车无人知晓,殊不知一切全被监控探头看得一清二楚。昨日上午,司机李某被跟踪而至的高速交警在南惠高速洛江出口逮个正着,并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被扣12分。
李某是河北人,今年40多岁,其所供职的工程队正参与泉州某在建高速公路建设,李某是工程队的司机,对高速公路上不能倒车的规定十分熟悉。但昨日上午11时许,李某驾驶皮卡车在南惠高速A道上行驶,却驶过了准备下高速的洛江出口近1公里。李某心存侥幸,在高速公路上高速倒车至洛江出口,其行为被附近监控探头拍到,在附近巡逻的高速交警随即赶到,在洛江出口将李某拦下。
李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连声称错了,但根据规定,李某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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