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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国式过马路”遭遇“法不责众” 闯灯现象多

qz.fjsen.com 2013-01-08 09:59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委员建议】

建议一:

依法处罚闯红灯

“事实上,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泉州市政协委员李荣生说。

李荣生建议,市区设有红绿灯的交通路口一定要有警察值勤,对“闯红灯”行为严格依法处罚,群体性闯红灯的行为,可参考一些城市做法,处罚前三名;另外,对“闯红灯”的行人、电动车驾驶员等视而不见的不作为警察要问责。

建议二:

合理调整红绿灯时间

闯红灯有市民文明素质不高、交通意识不强的原因,也有交通信号设计不合理,红灯等待时间过久、绿灯行人通过时间过短的问题。

李荣生建议,实事求是地根据人流量、车流量,分时段进行科学合理调整红绿灯时间,对信号灯进行智能化控制:如果没有机动车通行,人行横道的红灯时间可以缩短,提前切换到绿灯;如果这一时间段人流量相当大,可以把人行横道的绿灯时间延长等。

此外,应做好城市规划,在人流量密集的路段,增加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部门回复】

试点拉绳防止闯红灯

我们从泉州市交巡警支队获悉,我市近期将在市区城雕环岛和九一街路口试点,拉绳限制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下一阶段将在全市铺开。

目前,工人们已经着手在人行横道旁施工,在试点路口,每个人行横道两侧将分别安装两根反光杆,上面设有拉环,而且将统一采用红白相间的绳子,拉绳两头各有一个拉钩,这样每个路口只需一人操作。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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