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三行政村获评首批 “福建省生态文化村”
本报讯 (记者 朱娟娟 通讯员 林芳顺)日前,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我市“美丽乡村”活动成效初显,晋江市深沪镇运伙村、永春县苏坑镇嵩山村和安溪县龙涓乡黎山村等3个行政村获首批“福建省生态文化村”称号;另有4家企业获“福建省生态文化示范企业”称号。
“福建省生态文化村”和“福建省生态文化示范企业”由省林业厅、省生态文化协会评选评审。“福建省生态文化村”具有符合生态文化繁荣、生态环境良好、生态产业兴旺、人与自然和谐、示范作用突出等特点。“福建省生态文化示范企业”需要满足生态意识较强、低碳循环经济良好、生态文化丰富、厂区环境优美、示范作用突出等条件。此次全省共授予30个行政村为首批“福建省生态文化村”,授予20个企业为首批“福建省生态文化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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