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对五旬夫妇遇害追踪 营销代表“过堂”
【案情回顾】
委托炒股起纠纷
夫妻家中遭锤杀
去年5月7日,泉州广益花园小区叶某权、李某璇夫妇,被发现惨死家中,引起警方高度重视。案发11小时后,凶手陈一继落网。其交代了杀人事实,并称血案是因委托炒股引起。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2月,陈一继在担任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泉州田安路证券营业部营销代表时,叶氏夫妇曾到该营业部开设股票账户,委托陈一继代理炒股。因3年来亏损数万元,叶氏夫妇不满,与陈一继起了冲突,称要陈一继偿还损失,否则要到证券公司投诉。
2012年5月7日,陈一继准备了羊角锤、手套等作案工具,于当晚11时许,到叶氏夫妇家中,假装与其聊天,并趁叶某权不备,戴着手套持锤从背后朝叶的头部猛砸数下,致其当场死亡。
后来,陈一继用一把雨伞遮挡叶某权的尸体。当李某璇返回家中,开锁进入房间后,陈一继跑到门边,用身体遮挡李的视线,借口叶某权在楼上等待,趁李上楼不备之际,持羊角锤,从背后朝李某璇头部猛击数下,致其死亡。事后,陈一继将其留在现场的痕迹清理完毕将门反锁,逃离现场。
案发次日零时许,警方在泉州市艺术馆附近,将正在车里睡觉的陈一继抓获。
【庭审现场】
辩称未事先预谋
又不能自圆其说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陈一继被押入法庭。他戴着眼镜,瘦瘦的,回答法官提问时,有条不紊。旁听席上,几乎坐满了人,有被害人叶氏夫妇的亲人,也有陈一继的家属。
在法庭上,面对检方指控的上述事实,陈一继却一改落网时的态度,当庭翻供。他承认杀人事实,但称,案发当天他并未事先准备手套和羊角锤,是在争吵时,李某璇从楼梯口顺手抄起羊角锤要砸他,双方发生撕扯,他才抢过羊角锤将对方锤杀。
至于作案时所戴的手套,陈一继辩称,是案发时在叶氏夫妇家中的柜子里翻到的,也非事先准备。为证实自己所言非虚,陈一继还提出,当天自己所穿衣服被撕破,能说明确实与叶氏夫妇撕扯过。
检方从中找到了破绽,在案发后,警方未在羊角锤上发现凶手指纹,陈一继也曾承认是戴着手套作案。“请问,你是如何做到一边拉扯,一边翻找手套,并戴上手套锤杀被害人的?”检方据此反问,陈一继不能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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