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即日起集中整治酒驾毒驾 不定时不定点查处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月23日讯(记者 陈晓婷 通讯员 邱文峰)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了解到,即日起至3月6日,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酒驾毒驾进行重点整治。据统计,去年全年,全市共查处酒驾11669起,其中醉驾2767起。
不定时不定点
异地用警查处
据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期间,各地将结合辖区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和事故特点,采取异地用警等方式,组织开展跨辖区查缉酒驾毒驾统一行动。
由于涉酒涉毒违章,主要集中在晚上10点至凌晨2点,餐饮店、娱乐场所周围。因此,有条件的地方,将组建零点行动队,在晚饭后、凌晨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门行动。在保持对城区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管控力度的同时,向农村地区延伸勤务部署,及时掌握春节期间农村民俗活动信息,调集警力加强对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严格查处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行为。
据悉,此次主要的查处形式将以突击、流动查处的形式为主。节假日、双休日以及民俗日,都将进行查处。“尾牙将至,有些公司将尾牙提前或延后,因此尾牙当天及前后将进行查处。”
多形式宣传
加强源头管理
“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杜绝交通违章更为重要。”据悉,此次专项整治,不仅加大查处,还加大宣传教育。市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微博、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单以及平台短信,进行宣传教育,提醒市民文明出行。
此外,此次春运整治,将“毒驾”作为重点查处对象。各地将对有吸毒行为的驾驶人进行排查,按照相应的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驾驶人审验,对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校车驾驶人,依法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对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驾驶人,要依法注销其驾驶资格。对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要立即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建议调整工作岗位,防止有吸毒记录的驾驶人参加春运。并且,对在执勤执法中发现的涉毒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将及时反馈给禁毒部门,积极配合禁毒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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