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仍是“头号杀手” 路口减速可减少悲剧
东南网-石狮日报1月15日讯(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许昭明)谁也不愿意发生交通事故,但交通事故仍在发生。从2012年石狮交通事故统计情况来看,一些“特点”仍然让人警醒,值得人们反思。据市交管大队有关人士介绍,从统计情况来看,石狮自2007年以来,交通事故发生率呈逐年下降态势。但反思这些发生过的交通事故,那些不幸逝去的生命仍然让人叹息,因为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原本都是可以避免的。
据统计,2012年,石狮辖区共发生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79起,与2011年相比,减少了11起。从2007年以来的事故统计数据来看,石狮交通事故发生率这几年呈逐年下降态势。而且自2005年以来,石狮辖区未发生过死亡三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对于此,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石狮市重视交通事故隐患点段排查、整治,特别是去年,石狮市公安机关还专门成立了“隐患排查队”,对全市道路交通隐患点段进行排查,排查出来的隐患点段全部整改完毕;二是交通安全设施得到较大完善,特别是中心市区“白改黑”后主干道实施中心隔离,封堵不合理开口,大大减少平面交叉冲突点;三是石狮市大力实施“交通质量”提升三年计划,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加大,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有较大提升;四是对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去年石狮公安机关“三警合一”警务改革后,形成“全警管交通”的氛围,路面管控力度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并且结合“大会战”、“三年行动”等,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效果。
但2012年交通事故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特点仍然值得人们警惕和反思。
在分析2012年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时,办案民警发现,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违法行为主要有酒驾、醉驾、不让行横穿、超载超速、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闯红灯等。其中,“酒驾”仍是“头号杀手”。统计数据显示,这些事故中45.6%的当事人涉酒驾驶。所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落到实处,不能仅仅是挂在嘴巴上。
在分析中,民警还发现,多数交通事故都发生在路口,事故发生与当事人随意横穿、超速、酒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有关。比如在八七路,2012年共发生了12起重大交通事故。“八七路的交叉路口多,很多车辆经过这些路口时,没有减速慢行,车辆与车辆之间不注意让行,有一些行人经过路口时无视过往的车辆,再加上有的人酒驾、有的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影响对向驾驶员的视线……这些很容易就造成了交通事故,酿成悲剧。”办案民警认为,其实经过路口时,如果能减速慢行,就能避免不幸的发生。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在2012年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中,83%涉及摩托车。同时涉及电动车和助力车的事故,同比增加6起,上升势头快,而涉及大型货车的事故也增多,共20起,同比上升6起,其原因主要是这些大型货车开霸王车、闯红灯、超速超载、不按道行驶、抢行争道、随意变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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