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重点防控掌权人
本报讯 (记者 王朝晖)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推行“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目标,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作为监管重点,通过岗位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有效管用措施,做到“风险查到岗、制度建到岗、防控定到岗、责任落到岗”,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省部属驻泉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掌握审批权、决策权、公共经济资源调配权和组织人事权的部门及党员领导干部。
主要任务是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及各个岗位的权力点,突出重要岗位,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重点查找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及表现形式,查找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动态管理。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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