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1.6月份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提请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2.6月份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提请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3.分别对环境保护法及我省实施条例、档案法及我省实施条例的实施情况和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进一步推动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4.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四、开展专题询问
结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开展专题询问。要精心做好专题询问的组织工作,增强互动效果,提高审议质量,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
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加强对同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关于201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拟提交2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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