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爹去世儿取走40万 继母继承遗产讼争两年赢官司

qz.fjsen.com 2013-03-14 09:20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法院点评:

婚后所买基金 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涉及共有财产的继承问题。法院在这类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分割前进行析产,即先理清夫妻共有财产,然后再按照继承人的多少进行判定。

以前涉及的夫妻共有财产往往是房子、银行存款之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理财意识的增强,不少夫妻投资购买股票和基金等等,原则上这些基金及股票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除非夫妻有特别约定外,均被认定是夫妻共有财产。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