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占道部门下整改书 市民质疑为何迟迟未拆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昨日,本报第9版报道了市区刺桐路与津淮街交叉路口南侧一楼盘的售楼部占用人行道多年,造成群众出行不便。报道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昨日,记者从市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已向售楼部所属的福建省泉州丰盛集团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据市行政执法局调查,福建省泉州丰盛集团有限公司在津准街与刺桐路交叉处的临时建设售楼部为超期使用,没有自行拆除,属于违法行为。
“我们已于2月21日下发整改通知书。”市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士说,通知书要求公司自行整改,如不整改,执法局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该拆的就拆。
当记者问“整改的期限是多长时,超过期限是否就立即给予拆除”,该人士表示还不明确。
对此,市民张先生表示,下发通知书已经快30天了,售楼部依旧存在,相关部门的效率实在不高。整改应该有个期限,更何况这涉及大众的公共权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尽快解决。再说,售楼部占道已经好几年了,对于这类顽疾,更该出重拳。
“售楼部存在有5年之久了,楼盘也不见开发。”市民吴女士说,售楼部后面的一大块空地,同样空置了很久,也不见建房子。她表示,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何这家多年未开发的地块售楼部还会安然无恙地存在,实在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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