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梅庄村:村民开建第三幢集资楼 省地又省钱
乡亲提议 开建第三幢集资楼
“第三幢集资楼将于下周动工建设。”采访中,梅庄村党支部书记梁辉龙介绍,今年春节期间,一些回家过年的乡亲找到村委会,要求开建第三幢集资楼。经过商议,最终有24户村民决定参与,并取名为“院后大厦”,占地750平方米,共建24套房子,每套160平方米,每套20万元,村里还从乡贤的捐款中对参与的计生户给予补助。该大厦一楼为公共活动场所,用于住户们办理红白喜事等;二楼为棋牌室、阅览室等;三至十楼为住房,也有相关配套设施。
梁辉龙介绍,在此之前,村民们各自建的住房,一般都要建3层,占地约200平方米,花费至少要30万元。另外,村民们各自建设的房屋比较分散,不利于治安防控。而集资建房既省地又省钱,也有不少便利和好处。
而南安市国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黄先生说,梅庄村村民集资建房的做法,既节约了土地,又减少经济负担,同时也解决了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问题,因此得到了南安国土等部门的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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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资建房受关注
去年,本社《泉州晚报》就曾两次报道了南安翔云镇梅庄村村民集资建房一事。村民通过首先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确定住宅用地范围,向国土部门申请集体土地使用证,向规划部门申请设计要求,找设计单位……历经2年多,首幢村民集资公寓楼终于拔地而起。
由于报道引起了极大的关注,记者从南安翔云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根据《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在依法取得的原有住宅用地范围内翻建住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未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经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确认后,不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直接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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