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出警人员 晋江一男子妨害公务获刑半年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4月12日讯(记者 胡志法)
地点:晋江市法院
庭审:一时冲动出手打伤出警人员,今年三十出头的四川来晋务工男子段某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站在被告席上,段某后悔莫及。
检方指控,2012年11月25日凌晨2时许,晋江皇冠假日酒店门口,青阳派出所民警小谢与协巡员小王正在处置一起被伤害案件。当时,有人以急救人员晚到为由,拿起停车场的反光锥砸向救护车。出警的小谢与小王上前制止。不想,站在一旁的段某冲上前去阻止出警人员,并将小王推倒在地,致使小王左手掌第一掌骨骨折。
法院审理后认为,段某采取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案发后,段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据此判处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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