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货车司机停车小便惹官司 醉汉骑摩托撞货车身亡

qz.fjsen.com 2013-04-17 11:22  韩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4月17日讯(记者 韩影)只一泡尿的工夫,陈某就惹上一场官司——原来,他急着小便,将货车停在路边,因没放警示牌,一名醉汉骑摩托车撞上,当场死亡。

43岁的四川人陈某曾是厦门一物流公司司机。去年5月12日凌晨,陈某驾驶货车行至国道324线惠安段时,因急着小便,将车停在路边,但没有放置警示牌。此时,曾某祥无证醉驾一辆摩托经过,不慎撞上货车尾部,当场死亡。陈某小便归来后,驾车驶离现场。

惠安交警认定,陈某为肇事后逃逸,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曾某祥也有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陈某申请复核后,惠安交警又重新作出认定,还是认定陈某肇事逃逸。

事发后,陈某与死者家属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陈某暂赔25万元,不足部分双方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随后,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惠安检方提起公诉。庭审中,陈某辩称,自己小便回来驾车离开,并不知道发生事故,因此不应视作逃逸。

不过,惠安法院调取的事故监控录像显示,陈某小便回来后,曾到货车后面查看,因此认为陈某理应知道发生事故。由于陈某及其辩护人均未能提供有力证据,推翻公安机关认定的肇事逃逸事实,因此,陈某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去年年底,惠安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记者昨日从泉州中院获悉,此案被中院以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