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泉州价格工作亮点 价格新举措利企又惠民
核心提示
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15周年的纪念日。《价格法》是价格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它的实施是我国价格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里程碑。《价格法》实施15年来,泉州市价格总水平一直处于稳定可控空间。尤其是近五年来,我市在价格稳定、价格改革、价格监管、价格优惠和价格服务等方面不断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日前,记者对市物价局局长施国宾进行专访。
□本报记者 赵轲
稳价控价 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法律手段为辅
典型举措
●建成平价商店
●设立价格调节基金
●建立价补联动机制
“十五年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总体处于温和、合理、可控区间。”市物价局局长施国宾说,“我们千方百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努力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价格法》出台后,我市价格调控方式不断创新,建立了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和监测预警、监督检查、异动应急处置等稳价控价长效机制。特别是根据人口密度分布情况,建成104家平价商店,按照“企业社会责任承担一点、平价带动销售消化一点、政府财政资金补贴一点”的原则,给予补贴。仅去年,给予中心城区14家平价商店价差补贴40.6万元。据初步测算,至去年底,全市平价商品销售总额超过2亿元,群众直接受益3000万元。
我市还设立价格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农超对接项目补助、中心市区“两节”副食品储备和食品安全工作补助、市级生猪活体储备补助、“菜篮子”和副食品基地建设以及市级、鲤城、丰泽平价商店价差补贴等。同时,出台了价补联动政策和重大节日价补政策,2010年至今,向15.6万低收入人员发放价格补贴近5000万元;“价格管理逐步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辅的模式。”
价费改革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典型举措
●举行价格听证会
●实行阶梯式水价及差别水价政策
●开征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费
成效的取得离不开价费改革的深入推进。今年1月份,我市举行出租车运价结构优化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月份,中心市区开始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5月起开始实施重污染高耗水行业差别水价政策,有效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同时,实行“两改一同价”,大幅降低农村用电价格,贯彻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环保收费改革,逐步开征污水处理费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一”节来临之际,出台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优惠方案,给游客带来“物美价廉”的游览胜地……施国宾认为,价费改革的稳妥推进,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也给群众带来了实惠。
- 2013-05-01泉州一季度对台小额贸易1.97万吨 比增11.9%
- 2013-05-01物流业加速助推三产发展 快递业务量猛增成亮点
- 2013-04-28泉州对台小额贸易快步增长 食品农产品进口大增
- 2013-04-27总部楼宇经济推进 滨江总部经济区预计5月开建
- 2013-04-27巴曙松来泉纵论经济 “城镇化”不仅仅是做房地产
- 2013-04-26首都银行泉州分行举行开业庆典 并捐赠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