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使用15年不强制报废 必须半年检验一次
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大型轿车(乘用车)达到15年使用年限后必须半年检验一次。如果定时检验合格,将不强制报废,以前特检制度也不再实行。
民警提醒市民,应该及时办理车检,以免面临不必要的损失;驾驶报废车上路,将面临严厉处罚。
□早报记者 郑瑞卿 通讯员 邱文峰 实习生 庄雅清
全市机动车252万辆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4月,泉州市机动车辆保有量252.6万辆,其中汽车71.48万辆,摩托车180.67万辆。中心市区汽车保有量为16.26万辆,摩托车1.61万辆。据悉,福建省摩托车报废年限为13年,其中正三轮为12年。至7月1日,这1.61万辆摩托车将全部达到强制报废的标准,禁止上路行驶。新标准对于营运、小微型客车、大型轿车(乘用车)不设置报废年限,但行驶里程参考值为60万公里。
民警介绍,这意味着私家车使用15年后只要检验合格,依然可以上路行驶,但是需要半年检验一次。
据了解,机动车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都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驾驶报废车将重罚
民警介绍,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上路行驶,将被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吊销、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并处1500元罚款。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将被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吊销所有准驾、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并处500元罚款。所以,车主和驾驶人应及时报废,及时年检,切忌开报废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民警也提醒,市民应当及时进行年检,不按时年检,虽然交了保险,也可能面临着无法赔偿的境地,影响到自己和他人切身利益。此外,市民出售二手车,应该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变更手续,以免产生经济纠纷或者发生事故时说不清楚。
据悉,目前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联合有关部门开发了“泉州公安交通管理便民服务短信告知平台”,主要是为了及时向车主和驾驶人发布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信息告知、天气情况、出行安全提示、道路通行情况等便民服务信息。目前,该平台已投入正常使用,各类告知短信全部免费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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