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私家车使用15年不强制报废 必须半年检验一次

qz.fjsen.com 2013-05-08 10:11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大型轿车(乘用车)达到15年使用年限后必须半年检验一次。如果定时检验合格,将不强制报废,以前特检制度也不再实行。

民警提醒市民,应该及时办理车检,以免面临不必要的损失;驾驶报废车上路,将面临严厉处罚。

□早报记者 郑瑞卿 通讯员 邱文峰 实习生 庄雅清

全市机动车252万辆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4月,泉州市机动车辆保有量252.6万辆,其中汽车71.48万辆,摩托车180.67万辆。中心市区汽车保有量为16.26万辆,摩托车1.61万辆。据悉,福建省摩托车报废年限为13年,其中正三轮为12年。至7月1日,这1.61万辆摩托车将全部达到强制报废的标准,禁止上路行驶。新标准对于营运、小微型客车、大型轿车(乘用车)不设置报废年限,但行驶里程参考值为60万公里。

民警介绍,这意味着私家车使用15年后只要检验合格,依然可以上路行驶,但是需要半年检验一次。

据了解,机动车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都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驾驶报废车将重罚

民警介绍,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上路行驶,将被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吊销、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并处1500元罚款。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将被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吊销所有准驾、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并处500元罚款。所以,车主和驾驶人应及时报废,及时年检,切忌开报废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民警也提醒,市民应当及时进行年检,不按时年检,虽然交了保险,也可能面临着无法赔偿的境地,影响到自己和他人切身利益。此外,市民出售二手车,应该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变更手续,以免产生经济纠纷或者发生事故时说不清楚。

据悉,目前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联合有关部门开发了“泉州公安交通管理便民服务短信告知平台”,主要是为了及时向车主和驾驶人发布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信息告知、天气情况、出行安全提示、道路通行情况等便民服务信息。目前,该平台已投入正常使用,各类告知短信全部免费发送。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