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准新郎贩毒筹礼金 被抓后央求不要告诉女友

qz.fjsen.com 2013-05-13 15:53  庄小能 庄凌龙 赖志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13日讯(本网记者 庄小能 通讯员 庄凌龙 赖志远)“下个月我就要结婚了,求求你们不要把我被抓的消息告诉我女友。”13日,因贩卖毒品被民警带至晋江市公安局西园派出所的喻某光后悔莫及地说。

“准新郎”是广西人,今年已年满35周岁,几年前和女友一起从老家广西来到晋江务工。按照喻某光的说法是:出门在外打工的日子是辛苦的,但幸而有个伴。喻某光原来在一家酒吧打工,女友在一家工厂上班,收入一般,但两人也都比较知足,日子过得还算凑合。既是老乡又是情侣,这一层特殊的关系,让两个人都对彼此的感情特别珍惜。眼看双方的年纪越来越大,早过而立之年的喻某觉得是应该成家的时候了,两人便决定下个月就回老家结婚。为此,喻某光还辞去了酒吧的工作。

岂料,还未等喻某光和女友回到老家,喻某光却因贩卖毒品被警方抓获。

当天上午10时许,晋江市公安局西园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一男子在晋江市青阳街道某宾馆楼下贩卖毒品。警方立即出警,并成功抓获正在贩卖毒品的广西籍男子喻某光,当场缴获0.55克冰毒。

当民警将喻某光带回派出所审查时,喻某光还未交代犯罪事实,就向民警提出了请求:“我被抓的消息你们能不能不要告诉我女朋友,我怕她一个人接受不了。”经了解,贩毒嫌疑人喻某光是一位“准新郎”,原本打算在下个月结婚的他,想在婚前最后干一笔凑点礼金,不料被抓获,

种下了苦果终究要自己品尝。如今,等待喻某光不是美好的婚礼而是严厉的法律制裁。经审讯,喻某光如实交代了其先后三次贩卖毒品给他人的犯罪事实。

目前,喻某光已被公安机关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