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真实的监狱生活 六方面管理彰显人文情怀
权益
完成劳动定额有报酬
按照《福建省监狱系统罪犯劳动报酬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从2003年起,只要服刑人员参加劳动改造的,每月都可以领到少则几十元,多则五六百元不等的劳动报酬。出监教育期间,以服刑人员劳动工资值的40%作为其本人的劳动报酬,得到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充分肯定,也得到社会的认可。
这样做的目的有四:一是罪犯参加出监教育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提升,更加主动地参加劳动改造,也学得一技之长。二是罪犯刑满释放前遵守监规纪律的自觉性得到加强,大幅度地降低了罪犯违规率。三是弥补了刑满释放路费标准偏低的问题。四是罪犯刑满释放后、就业前生活有一定保障,有效地减少罪犯刑满后因生活问题再犯罪的现象。
激励
五种表现优异可获减刑
减刑是调动服刑人员改造积极性的有效手段。
洪泉阳介绍,泉州监狱主要从五个方面对罪犯当月的改造表现进行考核:一是认罪服法;二是自觉维护监内改造秩序,检举和制止他犯违规行为;三是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等监规制度;四是参加“三课”学习,接受教育改造;五是积极参加劳动。根据罪犯在上述五个方面的表现,再按比例分别给予评为不同等级的考核结果。并当月上墙公布,罪犯对当月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申诉。通过对罪犯的改造行为的考核实行奖优罚劣,不仅对当事人的行为结果作出适当奖励或者惩罚的评价,而且对其他罪犯也可以起到教育引导作用,有利于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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