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泉州要闻 > 正文

泉州出台规定:授权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

qz.fjsen.com 2013-07-01 08:09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 林铭珊 实习生 李莎莎)日前,泉州市出台《泉州市专利申请资助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资助对象(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为泉州市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以专利证书上登记的地址为准);资助条件为通过电子申请方式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和受理的国内发明专利。

资助标准分为两大类:授权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500元;受理的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元,受理的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元。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科负责专利资助申请材料的受理,资助申请按季度集中审批。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