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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易 “孝顺”还得靠自觉

qz.fjsen.com 2013-07-02 13:51   来源:    我来说两句

(黄晖 绘)

核心提示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昨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有了法律的保障,子女真的能常回家看看吗?专家表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是赡养人对老人应当承担的三个方面义务。从实际情况看,尽管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上常有子女做出不孝之事,但绝大多数子女还是做得比较好的,然而不少人常常对老人的精神需求有所忽略,“常回家看看”入法容易,但“孝顺”还得靠自觉。

□记者许雅玲

市民

有人赞同有人忧

一部分市民认为,“常回家看看”是应该的。在市区一家服装公司工作的丁女士说,他们夫妻周末会带小孩回老人住处转转,“毕竟住得不远,常去看看不是多难的事情,时间挤一挤总是有的。”

家住市区丰泽街的退休老人张大伯,一到周六就高兴得合不拢嘴。每到这天,他的四个儿女都会携家带口来看望他和老伴。一家人其乐融融吃个团圆饭,赶上风和日丽的时候,还时常举家出游,尽享天伦之乐,“幸好孩子们都离得近。”

“想回去看父母,但工作太忙,时间不好协调。”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有一部分人存在着“亲情烦恼”。常年在外经商的王先生说,因为工作关系,他无法经常回家探望父母,只能给家里寄些钱。钱先生是一名骨科医生,平时工作忙得不可开交,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医院,难得有时间回家看老人。

和钱先生不同,在外打工的小刘并不愿回家。每个月只有两千多元工资的他,每次回家都要给父母、亲戚带点东西,对他而言负担不小。“谁不想常回家看看父母啊,但是有时候真是力不从心,等工作稳定了,收入高了,肯定常回家看看。”他说。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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