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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易 “孝顺”还得靠自觉

qz.fjsen.com 2013-07-02 13:51   来源:    我来说两句

为您支招

如何给父母

更多“精神赡养”

支招一:和父母聊天。除了平日里多打电话外,如果条件允许,给父母买一台电脑,装个摄像头,有空时,通过视频聊聊天,这样即使两地相隔,也能天天见面。

支招二:尽量把父母接到身边。如果你已经在城市站稳了脚跟,买了房,有了家,如果房子够大,尽量把父母接到身边。

支招三:“租地”送父母。现在,不少城市郊区都有可以租种的农庄,提供“认购自留地”。有很多父母虽然到了城市,却依然怀念农耕生活,何不租块地给父母,节假日和父母、孩子一起去体验别样的农家生活。

支招四:带父母体验年轻人的生活,比如带着父母去做足疗、看电影、去KTV唱歌,让老人也在快乐中享受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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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例精神赡养案落锤

法官判定女儿定期看望老人

本报讯 7月1日上午,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马某、朱某除承担原告储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外,还需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这起对“常回家看看”诉请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施行后的国内首例判决。

原告储某是77岁高龄的老太,被告马某、朱某则是她的女儿、女婿。此前,储某与一双儿女签订协议,写明其由女儿、女婿负责养老,但多年相处之后,储某与女儿一家产生矛盾,后更是赌气出走,至儿子家居住,至此,储某与女儿马某一家算是“划清了界限”,其女儿马某在老太离家后,并未前往看望。

因气不过如此被女儿对待,储某一怒之下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法庭上,储某的儿子与女婿针锋相对,争论不休。北塘法院高鑫法官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判处被告马某每两个月至少需至储某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这些节日,马某也应当至少安排两个节日期间内对储某予以看望。 (中新)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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