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入围省级城市综合管理试点 促进规范化法制化
本报福州讯 (记者 张珺)一场旨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管理服务科学、精细、智能化的试点工作将在晋江、厦门、漳州、莆田、长乐等地开展。记者近日获悉,省政府已经研究同意在晋江等上述五个城市开展城市综合管理试点,打造宜居宜业城市环境,以达到示范推动作用。
据悉,晋江的试点工作将形成以市为核心,街道、乡镇为重点,社区配合的管理模式。近期全省5个试点城市将制定城市综合管理试点实施方案,明确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并于2013年8月底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我省要求晋江等试点城市,建立完善组织架构,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对部门职能进行调整。与此同时,试点城市还需要加快制定、修订城市综合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改、补充和完善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环境保护、地下空间、社区管理、民政服务和流动人口等方面的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促进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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