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树林遭破坏追踪 部门联合执法暂缓执行承包合同
部门联合执法 暂缓执行承包合同
前天早报A13版报道洛阳桥畔有挖掘机在滩涂上作业,破坏滩涂上部分红树林,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昨日洛江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农业水务局、万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到现场执法,要求承包人暂停作业。
□早报记者 陈彦琳 石勇 实习生 张燕萍 苏振强 文/图
进展
部门联合现场执法 承包人撤离挖掘机
虽然承包人刘锦树承诺补种红树林,并严格在自己承包的范围内施工作业,但广大市民还是担心水产养殖会破坏湿地保护区的生态环境。
昨天上午,洛江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农业水务局、万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出动了50多名执法人员,来到洛阳桥南侧的滩涂地现场,开展执法行动。
在现场,挖掘机早已不见踪影。承包人刘锦树表示,他已将挖掘机撤离现场。
“若发现继续作业,将当场收缴并拖离挖掘机。”万安街道党工委书记杜灿辉说,洛江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农业水务局和万安街道这几天一直敦促承包人不得使用挖掘机作业,对承包人破坏红树林的行为已进行核实和调查。
调查
20多株红树林被毁
洛江区林业局初步调查显示,有20多株红树林遭到破坏。该局刘局长介绍,已发函邀请福建省鼎力司法中心对被破坏的红树林的数量进行鉴定和评估,最终将根据鉴定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责成补种。至于补种的时间,刘局长表示,现在补种红树林不易存活,得等到11月再适时补种。
措施
暂缓执行承包合同
洛阳区农业水务局局长王永泰告诉记者,此前万安街道桥南社区为这片滩涂地申请《海域使用证》,由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颁发。滩涂地所在区域属于泉州湾河口湿地保护区的实验区范围,根据保护区管理规定条例,在实验区从事种植、放牧、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与保护区管理处和当地社区签订生产守则,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施工作业。
事件发生后,万安街道办事处与林业、农水等部门已出台相关措施进行处理。杜灿辉介绍,万安街道办事处已要求桥南社区暂缓执行与刘锦树的承包合同,并调查刘锦树的作业行为是否违反保护区管理相关规定。这几天,工作人员将会进行巡查,禁止承包人继续作业。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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