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建39处应急避难场所 多数选址定在学校
今年泉州新建39处应急避难场所 各县市区完成选址
本报讯(记者 赵轲 实习生 何云芬)今年,泉州全市要建设39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昨日,记者从市地震局获悉,目前各县(市、区)的选址工作已全部完成,正抓紧进入建设阶段。
其中,鲤城区和丰泽区将在泉州七中金山校区、通政小学北校区、西隅小学、新华中心小学、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宝山小学、第一中心小学等7所学校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日前出台的《全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提出,泉州市要在2013—2015年间,再建95处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三年完成,每年完成不少于1/3建设任务。具体安排为:晋江、石狮各10处,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南安、惠安各8处,安溪、德化、永春各7处,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各3处。
从各地选址情况看,学校占了多数。为何选择在学校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呢?市地震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因为学校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齐全,同时拥有较大的空地,便于安置受助人员,因此成为应急避难场所的主要建设场所之一。
近年来,泉州市大力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72处,其中Ⅰ类5处,Ⅱ类6处,Ⅲ类24处,普通类37处,主要分布在学校、公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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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三类: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综合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30天以上;Ⅱ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一般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10至30天;Ⅲ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基本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10天以内。
基本设施:
为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而应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救灾帐篷、简易活动房屋、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等。
一般设施:
为改善避难人员生活条件,在基本设施的基础上应增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消防设施、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急指挥管理设施等。
综合设施:
为提高避难人员的生活条件,在已有的基本设施、一般设施的基础上,应增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停车场、应急停机坪、应急洗浴设施、应急通风设施、应急功能介绍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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