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危房改造放宽户籍限制 每户不超过150平方米
石狮危房改造 放宽户籍限制
每户占地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总层数原则上不超过5层
东南网8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华健 实习生 吴志颖)昨日,记者从石狮市人大获悉,石狮农村危房改造将“松绑”,农村居民在危房改造时,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但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总层数原则上不超过5层。
这只是“松绑”的一小部分,详细的松绑措施,我们一起来看看日前下发的《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危房改造工作的审议意见》——
结合镇区规划整合改造,对镇中心区域的危房,规划一定要先行,配套基础设施要一步到位,整合镇中村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的相关政策,推进镇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实施拆零整体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村庄通过实施宅基地置换小区建设用地、宅基地有偿退出、危房由政府收储等措施,集中建设多层单元式住宅或农村住宅小区,完善区域配套,实现集约用地和集中居住。
实行应急零星就地翻建,对居住在短期无法实施连片开发改造或集中安置的危房户,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创造条件让居民就地翻建。
放宽户籍限制,不论是外地人和本地人,只要是居住的房子是危房,政府就必须排险解危;对农村一户一宅的界定,应依照土地管理法规进行认定。
对原旧住宅进行改建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以满足农村“一宅多户”和“一宅多兄弟”的需求。
在旧城改造中,要保留石狮几条仅存旧街的原建筑形式,使得改造后南洋骑楼式街道、凤里庵、城隍庙等既体现一种文化传统的沉积,又具备现代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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