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子带13岁女友泉州开房 被判强奸罪直喊冤
20岁男子带13岁女友泉州开房 被判强奸直喊冤
东南网8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 通讯员 王志平)“黄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听到判决后,黄某觉得挺委屈,因为让他招致刑罚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同居小女友阿玲(化名)。黄某一再称,阿玲是自愿的。鲤城法院法官解释,阿玲还是个未满14岁的小学生,黄某明知如此,还与她发生关系,这已经触犯刑法。
20岁的黄某是江西人,2012年7月通过QQ认识阿玲,两人聊得很投机,进而网恋。阿玲曾告诉黄某,自己才13岁,还是小学生,读六年级。
今年2月,阿玲称自己和家人闹矛盾,心情不好,想和黄某见面。碰巧,黄某打算来泉州打工,于是带上阿玲。2月21日,两人抵达泉州鲤城,找家宾馆开了房,暂时安顿下来。当晚,两人就发生关系。次日下午,黄某就在宾馆门口被阿玲父亲逮住,送进派出所。
“我们恋爱,同居,这些都是自愿的,为何判我强奸?”法庭上,黄某不止一次地抛出这样的疑问,辩护律师也以“认罪态度好,有自首情节”等理由,再三为黄某做罪轻辩护。鲤城法院一审认为,黄某明知阿玲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仍与她发生关系,按照《刑法》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并应从重处罚。鉴于他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由家属代他赔偿被害人相关损失,确系偶犯、初犯,予以从轻处罚。
上周,黄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链接】各国对性侵儿童的处罚
经办法官称,保护儿童免遭性侵,以及案发后如何惩罚施害者,一直是法学界研究的重点主题。世界各国对性侵儿童的惩罚,方式方法各不相同:
美国:最高可判死刑
在美国,虽然各州对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多个州法律规定,只要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出于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理。甚至,有某些州允许对强奸幼童者判处死刑。而且,美国警方对儿童从事色情活动的打击,始终严厉。
日本:未满18岁的视作儿童
在日本,援助交际常常导致性犯罪。为此,日本早在1999年便设立儿童买春及儿童色情处罚法,规定如果通过金钱让未满18岁的儿童提供性交或者性服务,就被看成是“儿童买春”行为。与未满18岁的儿童进行性交或者猥亵行为时,无论有金钱往来与否都要受到处罚。
德国:量刑10年以上
在惩治强奸儿童犯上,德国恐怕是欧洲最为严格的。与美国相同,与年龄在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即便与雏妓发生性关系,也属于强奸,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有鉴于此,德国允许性犯罪者自愿选择是否通过外科手术,进行“化学阉割”。
波兰:强奸儿童须化学阉割
波兰规定,强奸15岁以下儿童或者近亲的娈童癖罪犯,必须在出狱前接受化学阉割。“化学阉割”是通过人为的内分泌调节,降低娈童癖罪犯体内无法控制的强烈性欲,为那些“潜在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安全”。
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
- 2013-08-09把女乘客载到偏僻地方强奸 两名“摩的”司机获刑
- 2013-08-06男子屋内挖洞囚禁女孩强奸 女孩用指甲钳剪断锁链逃生
- 2013-08-06盘点麻龟酒后那些糊涂事 强奸女服务员欲按揭赔偿
- 2013-07-3116岁少女深夜海边见网友 被拖行山坡荒地遭强奸
- 2013-07-3015岁糊涂少女曾被迫卖淫 如法炮制逼他人入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