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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家暴发生德化推“护身符” 保障妇女权益

qz.fjsen.com 2013-08-23 09:53  徐锡思 廖海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预防家暴发生 德化推“护身符”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妇女权益落实情况,建议四部门联合查处家庭暴力

东南网8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徐锡思 廖海霞 通讯员 周华丽 王雅稚)遇到家暴,如果有一张法院的“人身保护令”,悍夫就不敢贸然动手了。今年,德化县法院在泉州率先推行并发出8份“人身保护令”。

“‘人身保护令’发出之后,会明确告诉施暴方,再打人,要赔偿,要被抓。”经办法官介绍,此举是为了对离婚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家庭暴力说“不”,让施暴者罢手。

查处家庭暴力,泉州将加大司法保障力度。昨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主任会议,讨论泉州市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省实施办法的检查报告。检查组在报告中建议,由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村(居)委会等多部门联合查处家庭暴力;同时,一些与妇女权利相抵触的村规民约,要尽快清理撤销。

四部门联合

查处家庭暴力

今年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各地检查。检查发现,仍有一些地区存在侵害妇女权益现象。如,家庭暴力等案件还处于高发态势,2012年市、县妇联受理家庭暴力240件。

检查组在报告中建议,加大司法保障力度,要把预防和惩处重婚、家庭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村(居)委会等要及时对辖区发生的家庭暴力案件,进行联合调查处理,避免恶性案件发生。

据了解,为预防家暴发生,德化法院首次推行“护身符”,为可能受到家暴的妇女分发“人身保护令”。

德化的赖女士提出离婚后,丈夫仍四处扬言称,法院判决前他还可以打。经实地调查和公安机关证明,赖女士首个拿到“人身保护令”,保护了她在调解离婚的三个月里的人身安全。

保障妇女平等的

人身和财产权益

检查组还在报告中指出,有的地方利用乡规民约等方式,否定妇女享有集体资源和福利分配的权利等。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监督,特别是对本区域内的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要尽快清理撤销,以切实保障农村妇女享有平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例如,2011年11月,石狮永宁镇新沙堤村部分土地被征用,村民每人能分到8550元补偿款,但村委会决议称:凡属嫁出女性,一律不发放补偿款。交涉无果之后,村民洪某招起诉新沙堤村委会,获胜诉。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为保护妇女权益,土地分配方案确定时,如果“出嫁女”仍为本村户口,并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情节,她们依法有权分得村中土地征收补偿款。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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