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妻遭家暴提离婚法院发出保护令 对家暴说“不”

qz.fjsen.com 2013-05-20 10:17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离婚案件中,女方反映存在家庭暴力的不少。    

出现在法官面前,赖女士双眼淤青,脸部青一块紫一块。“他把我往死里打,不离婚,就没法活了。”看到这一幕,法官当即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赖某某殴打赖女士,否则将依法追究他的责任。

昨日,记者从德化县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在泉州法院系统率先发出人身保护令,对有家暴行为的丈夫发出禁令。保护令一出,取得显著效果,这些“悍夫”无人敢施暴了。

□早报记者 黄墩良 陈玲红 通讯员 蔡宗谋 颜鸣宙 文/图

案情:妻遭家暴 法院发出保护令

今年3月份,赖女士走进德化法院,将丈夫赖某某告上法院,要求离婚。

“你为什么要离婚,孩子还小,要为孩子多考虑些。”接待赖女士的林法官,不忍一个家庭散了,就做起调解工作。“再不离婚,我肯定被他打死了。”伤心涌上赖女士的心头,她向法官诉说自己的不幸。

赖女士是德化人,10多年前跟丈夫赖某某结婚。“婚后,他动不动就打我,我报过警,警察调解后,好一段时间,但没多久,他又打我。”赖女士拿出几张此前自己被丈夫打的照片给法官看,只见她双眼淤青,脸部红肿,根本不成人样。

“你们要想办法保护我的人身安全,不然等法院判离婚还要一段时间,他再打我,我该怎么办?”赖女士说到这,身体不由地颤抖。

“赖女士被打,有她的陈述,伤情照片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予以证实。”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这些能证明赖某某存在家庭暴力。赖女士以丈夫仍有可能继续侵犯她人身权为由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此,法官立刻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赖某某殴打、威胁赖女士。据悉,这是德化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人身保护令。

日前,法官告诉记者,赖女士一案已离婚调解成功,在调解期间,赖某某慑于保护令的威严,没再殴打赖女士。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